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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类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

来源:宁波人流信息网   日期:2009-07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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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期话题:八类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

避孕药是适合健康育龄妇女的避孕方法之一。但是药物都是有禁忌症的,哪些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呢?

1、重大疾病患者

由于激素类药物要在肝脏代谢,从肾脏排出,用药会加重肝肾功能负担,故急、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均不宜使用。

2、血液病及内分泌疾病患者

避孕药会使凝血功能亢进,并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,可使血糖升高,影响甲状腺功能,所以各种血液病、血栓性疾病、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、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均应避免应用。

3、妇科肿瘤患者

由于妇科肿瘤、乳房疾病大多为激素依赖的疾病,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药可加重病情,应禁用。

4、精神病患者

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,可能会发生误服错服等情况,产生不良后果。

5、月经稀少者

避孕药可能会使月经进一步减少。

6、年龄在45岁以上者

该时期激素水平波动较大,一般不宜用避孕药避孕。

7、年龄在35岁以上但是吸烟的妇女

不宜长期服用,以免卵巢功能早衰。

8、哺乳期妇女

避孕药可抑制乳汁分泌,并可经乳汁分泌而影响新生儿的发育,因此,哺乳期妇女不能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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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坐诊主任
孙艳华
华美医院妇科主任,专业手术主任,上海妇女病康复委员会成员。有三十余年三甲医院工作经验,主要擅长:无痛人流手术、妇科炎症、宫颈糜烂、不孕不育、宫外孕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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